客家委員會113年度「客語家庭」表揚活動報名表
(側拍客語對話影片者適用)
一.
「客語家庭」共同生活成員中致力於家庭代際之間傳承客語,使客語成為日常生活之溝通、互動語言,讓客語得以代代相傳、永續流傳。
二.
錄製2至3分鐘之家庭成員講客互動的生活影片,每位報名家庭成員均須於影片中入鏡,並有開口講客的畫面。
三.
影片提交方式
四,
個人資料蒐集告知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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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客家委員會(以下稱本會)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第8條為個人資料之蒐集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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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會取得您的聯繫通訊及個人資料,目的在於執行「113年度客語家庭表揚活動」,依所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個人資料包含姓名、生日、電話、地址、身分證字號及本活動所須個人資料,該個人資料利用的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依本活動暨個資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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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本會將遵守「個資法」規定妥善保存您提供的資料,將僅供本會、本活動執行廠商,為解決您的問題而須進行聯繫、回覆等相關事項以及用於問題統計與分析之特定目的,於本會、本活動執行廠商使用。除此之外,本會並不會將您所留的資料提供給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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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有關於您報名提供之個人資料,您得向本會請求查詢、閱覽、製給複本、補充、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您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若其提供之資料不足或有誤時,將可能導致無法成功報名本活動。本會已履行上開告知義務,您同意並瞭解本會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如您已報名本活動並留下聯繫方式者,視為同意本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事項。
五,
相關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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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報名家庭及家庭代表人同意依本活動之規定,如遇報名文件填寫不完整、報名資格不符、影片檔案不完整以致無法讀取,經通知限三天內補正,逾期未補正者,視為撤回報名。其他因填寫資料錯誤致本會無法聯繫時,本會不負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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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報名家庭及家庭代表人保證提交之視聽創作作品著作權及肖像權均為其所有,或確已取得共同著作權人之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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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如有因設備、網路、郵寄、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本會之事由,而使提交資料或影片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本會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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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影片格式:MPEG4、MOV、AVI、MPEGPS、WMV、FLV等,可支援上傳至雲端連結的檔案格式為主,影片解析度:1280×720pixels畫素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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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如提交影片受雲端儲存空間之影片長度、檔案上傳等限制,請改以影片光碟或USB隨身碟等存取設備方式寄送。
六,
視聽著作製作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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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行創作或合法取得授權之視聽、音樂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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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影片內之人物肖像,應獲得當事人同意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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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以家庭代表人為著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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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投件以原創著作為限,影片經查屬侵權者,取消其資格,報名家庭及家庭代表人不得異議。如涉司法爭訟,由報名家庭及家庭代表人自行負責,如致本會涉訟,應合為訴訟參加或提供一切必要協助,本會並對因此所受損害保有求償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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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視聽創作若有使用他人之圖案、文稿、肖像或音樂,並涉及相關著作財產權等相關權利時,需自行取得相關權利之授權同意等證明文件。若牴觸任何有關著作權之法令,一切法律責任由報名家庭及家庭代表人自行承擔,本會概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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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所有提交資料及影片均不予退件。
七,
著作財產權之授權:為推廣客語,報名家庭及家庭代表人應同意其視聽創作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包括且不限於重製權、改作、編輯、公開展出、公開播送、公開口述、公開傳輸、散布等),視同全部授權本會使用,並得再授權第三人使用。報名家庭及家庭代表人同意對本會及本會再授權之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本會及本會再授權之人得為不限任何時間、次數及地域之等宣傳及非營利使用,均不另予通知或給酬。
七,
主辦單位保有一切修改或補充本活動辦法及注意事項規範之權利,修改後之內容將於客語家庭活動網站(https://hakkafamily.tw)更新,恕不另行通知,如對本活動辦法及注意事項之規範有疑義或爭議時,主辦單位擁有最終解釋權及決定權